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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商標注冊
1.商標構成
漢字、拼音、數字、英文、圖形或以上各要素組合。
2.申請注冊商標時,需提供下列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或單位提供),或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申請時提供);
2)申請商標圖樣一式10份(彩色11份)(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小圖樣1份(大小約2 ×4厘米);
3)與本公司簽定委托代理合同,交納申請注冊費用(官費及代理費)人民幣2000元/類,同一類別中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超過10個的,每超過一個加收100元;
4)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委托人一欄中蓋章,不必填寫;
5) 需要注冊的商品或服務清單,須照抄商標國際分類表中的標準用語。
3.注冊商標所需時間
一件商標申請到核準注冊的時間依具體情況而定。如商標申請在法定的必經程序非常順利的情況,一般約需15-18個月。但若該商標申請在審查程序中出現商標局核發補正通知、審查意見的情況,或者進入特別程序,即出現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后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后申請復審的情況,商標申請最終獲準注冊則需要更長一些時間。
4.商標注冊有效期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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